一、如发现以下问题线索,可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反映。
(一)使用非法手段帮助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的。
(二)擅自改变考试开始时间或者结束时间的。
(三)擅自更改或者编造、虚报考试数据、信息的。
(四)未认真履行职责,所负责考场秩序混乱或者出现较大范围作弊的。
(五)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,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,泄露考题、答案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。
(六)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、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。
(七)诬陷、打击报复考生的。
(八)其他的违纪行为。
二、线索反映要求
反映上述问题线索需真实,反映人对上述反映问题线索负责,并提供真实姓名或有效联系方式,愿意接受并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调查。
三、线索反映途径
来信地址:菏泽市应急管理局(泰山路5001号)315室
邮政编码:274000
举报电话:0530-5788023
举报邮箱:hzyjjck@hz.shangdong.cn
菏泽市应急管理局
2023年5月9日